法律信息

服务条款

Daki Hosting 服务的一般条款与条件

最后更新:2026 年 10 月 18 日

§ 1 适用范围与提供方

(1)本一般条款与条件(以下简称“本条款”)适用于 Daki.cc, Niclas Specht, Schulstraße 6a, 98597 Breitungen, 德国(以下简称“提供方”)与其客户之间就 daki.cc 所提供托管服务订立的所有合同,尤其包括应用和机器人托管、游戏服务器、虚拟和独立服务器、网站空间、域名注册及相关附加服务。
(2)本条款所称客户包括消费者和经营者。消费者是指为主要既不属于其商业活动、也不属于其独立职业活动的目的而实施法律行为的任何自然人(《德国民法典》BGB 第 13 条)。经营者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为从事其商业或独立职业活动而行事的自然人、法人或具有权利能力的合伙(BGB 第 14 条)。
(3)服务仅以合同订立时有效版本的本条款为基础提供。客户提出的相反或不同的条款不予适用,除非提供方以文本形式明确同意。

§ 2 合同订立

(1)网站上对服务的展示不构成有约束力的要约,而是邀请客户下单。客户在账单面板(billing.daki.cc)中完成下单即发出有约束力的要约。提供方通过提供服务(对于应用和机器人托管或游戏服务器等自动交付的产品)或明确确认(例如对于单独交付的 VPS 或独立服务器)来接受该要约。客户不享有订立合同的一般权利。
(2)提交订单前,客户可以检查所有输入内容,并可随时在下单流程中返回修改输入错误。
(3)合同语言为英语。提供方保存合同文本;客户可随时在账单面板中查看其订单详情和发票。本条款可随时在本页面查看和保存。
(4)提供方保留无需说明理由拒绝要约的权利。
(5)未满 18 岁者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方可下单。
(6)提供方只接受守法的客户。下单即表示客户保证其拟开展的业务活动及对服务的使用严格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内和国际法律。

§ 3 服务范围与支持

(1)提供方向客户提供约定的服务器资源(尤其是 CPU、内存和存储空间),以及适用时的其他服务。这些服务既可在自有硬件上运行,也可在第三方硬件上运行。
(2)合同标的也可以是域名注册、SSL 证书或其他附加服务。服务范围始终以下单时所选的服务套餐为准。
(3)支持请求可全天候(24/7)提交。咨询通常在德国时间上午 8:00 至晚上 10:00 之间答复。付费服务的响应目标规定于服务等级协议(SLA)中。
(4)免费服务(Free Tier)免费、自愿提供,客户无权要求特定的可用性、性能或持续提供。提供方可随时更改、限制或停止免费服务。免费服务适用网站上所述的运行时长和删除规则;SLA 不适用于免费服务。

§ 4 域名注册

(1)提供方作为中介与域名注册机构打交道,适用这些机构的条件。
(2)提供方不保证域名的可用性或分配,也无义务对名称权或商标权进行法律审查。
(3)注册仅在收到报酬付款后进行。

§ 5 合同期限、续费与终止

(1)付费服务以预付方式按下单时所选的计费周期(通常为 30 天)提供。除非另有单独约定的期限(例如独立服务器),合同期限为已付费的计费周期。
(2)如果在计费周期结束时客户的账单面板中有足够的账户余额或已保存的付款方式,服务将按约定价格自动延长一个同样长度的计费周期,除非客户事先已取消。否则,合同在已付费计费周期届满时终止,无需另行解约。
(3)客户可随时通过账单面板中的取消功能或以文本形式(例如发送电子邮件至 support@daki.cc)取消服务,自当前计费周期结束时生效。如果单独约定了不同的期限,除非另有约定,解约通知期为期限届满前 30 天。取消不赋予客户就当前计费周期获得退款的权利(第 12 条)。
(4)如果计费周期结束时未续费,服务将被暂停,客户数据保留 7 天。如果在此期间未续费,服务将被永久终止,所有相关数据将被不可恢复地删除。客户有责任及时备份其数据(第 7 条第(6)款)。
(5)任何一方因重大事由无需通知即可终止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对提供方而言,重大事由尤其包括付款逾期、违反第 7 条或第 9 条,或客户提供虚假信息。
(6)终止域名时,须说明希望删除、转移还是保留至合同结束。如果在终止后 30 天内未成功转移,该域名将被行政锁定并可能被删除。
(7)合同结束后,提供方有权删除客户的全部数据;第 4 款不受影响。只要仍有未结清的款项,提供方有权拒绝释放域名。

§ 6 报酬与付款条件

(1)报酬以下单时有效的报价为准,适用其中所列价格。
(2)报酬须就相应计费周期预先支付。续费时优先使用账户余额;余额不足时,从已保存的付款方式中扣款。
(3)账户余额在账单面板中作为客户账户的预付款充值,仅用于支付提供方的服务。充值本身不构成单独的商品或服务供应合同;只有当余额被用于订购或续费服务时才订立合同,该合同适用第 11 条。余额不会过期,也不能转移到其他客户账户。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余额不以现金支付,只能用于抵扣提供方的服务。
(4)促销余额,即免费授予的余额(例如通过优惠券、促销、善意补偿或依据 SLA 的服务补偿额度),一律不以现金支付,并在客户账户关闭时失效。
(5)如果客户永久关闭其客户账户,提供方将应其要求支付来源于客户本人付款的剩余余额,并扣除提供方的任何未结清款项;第 4 款不受影响。该要求须以文本形式提出(例如发送电子邮件至 support@daki.cc)。付款依照第 12 条第(4)款进行。
(6)如付款逾期,提供方保留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催款费用以及冻结服务的权利。如果因客户应负责的原因导致付款被撤销或拒付(例如直接借记退回、信用卡拒付、PayPal 争议),提供方可在欠款付清前暂停相关服务,并向客户收取由此实际产生的费用。

§ 7 客户义务

(1)客户承诺提供正确的数据,并在数据变更时立即通知。
(2)访问凭据必须妥善保管。
(3)禁止将服务用于非法目的(例如垃圾信息、恶意软件、极端主义内容、侵犯版权、危害未成年人的内容、加密货币挖矿)。
(4)客户承诺使其自有应用保持最新。提供方可封锁危及稳定性或安全性的系统。
(5)未经明确同意,客户不得将服务交由第三方使用。转售商仍为唯一合同相对方,并对第三方的使用承担全部责任。
(6)客户须定期自行备份。只有在有相应附加约定的情况下,提供方才负有备份义务。

§ 8 可用性与责任

(1)提供方力求达到年平均 99.9% 的平均可用性。这是一个目标,而不是第 2 款意义上的保证。维护工作以及提供方影响范围之外的事件不包括在内。付费服务的目标可用性和维护处理方式见 SLA。
(2)提供方对故意和重大过失、对生命、身体或健康的损害、在其所作保证的范围内以及依据《德国产品责任法》承担无限责任。
(3)在轻微过失的情况下,提供方仅对违反主要合同义务承担责任,即那些履行后才使合同得以正常履行、且客户通常可以信赖其被遵守的义务。在此情况下,责任以此类合同典型的可预见损害为限。除此之外,排除对轻微过失的责任。
(4)对数据丢失的责任,以客户进行与风险相称的定期备份后恢复数据所需的工作量为限(第 7 条第(6)款)。
(5)对于免费服务(第 3 条第(4)款),提供方仅对故意和重大过失承担责任;第 2 款不受影响。

§ 9 内容责任与免责

(1)提供方没有义务检查客户存储的内容。客户对违法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2)对于因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第三方权利或违反本条款而产生的所有第三方索赔,客户应使提供方免于承担责任。
(3)如有违法行为的具体迹象,提供方有权封锁内容或无需通知即终止合同。

§ 10 数据保护

(1)个人数据的处理遵循《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仅为履行合同或依法律义务而传输数据。
(2)详细的隐私政策可在提供方网站上查阅。

§ 11 消费者撤销权

(1)消费者(第 1 条第(2)款)依照以下须知享有法定撤销权;在第 3 款至第 5 款所列情形下该权利提前消灭,对于标准产品则在交付开始时消灭。经营者不享有撤销权。通俗说明、自动退款检查和在线撤销功能见 daki.cc/legal/withdrawal。

撤销须知

撤销权

你有权在 14 天内无需说明任何理由撤销本合同。
撤销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 14 天届满。
如要行使撤销权,你必须以明确的声明(例如邮寄信件或电子邮件)将撤销本合同的决定通知我们(Daki.cc, Niclas Specht, Schulstraße 6a, 98597 Breitungen, 德国,电子邮箱:support@daki.cc)。你可以使用下方的撤销表格范本,但这不是必须的。
你也可以通过我们的撤销功能在线撤销本合同,该功能可在 daki.cc/legal/withdrawal 以及我们网站每个页面底部的“在此撤销合同”链接中找到。如果你使用此功能,我们会立即通过电子邮件向你发送撤销收悉确认。
为遵守撤销期限,你只需在撤销期届满前发出行使撤销权的通知即可。

撤销的后果

如果你撤销本合同,我们将毫不迟延地、最迟在我们收到你撤销本合同决定之日起 14 天内,退还从你处收到的所有款项。我们将使用你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同一付款方式进行退款,除非与你另有明确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你都不会因此次退款而产生任何费用。
如果你要求在撤销期内开始提供服务,你须向我们支付一笔合理金额,其比例相当于截至你通知我们撤销本合同时已提供的服务占合同约定服务总量的比例。

撤销须知结束

(2)标准产品是指提供方以标准化形式提供、并在客户于账单面板下单后自动交付的产品,尤其是应用和机器人托管方案以及游戏服务器方案。其服务编号由“#”加一个从 10000 起递增的数字组成(例如 #11130)。标准产品以不在有形载体上提供的数字内容的形式提供:交付时,消费者获得一个预先配置、可立即使用的服务器实例及其访问凭据。虚拟专用服务器(服务编号为“VPS”加数字,例如 VPS123)和定制订单(服务编号为“CU”加数字,例如 CU123)是单独配置的,不属于标准产品。
(3)撤销权的提前消灭:
(a)对于服务合同,如果消费者在开始履行之前明确同意提供方在撤销期届满前开始履行,并确认知悉合同完全履行后将丧失撤销权,则在提供方完全提供服务后撤销权消灭(BGB 第 356 条第(4)款)。这尤其适用于 VPS 和定制订单,以及配置或迁移工作等一次性服务。
(b)对于提供不在有形载体上的数字内容的合同,如果消费者明确同意提供方在撤销期届满前开始履行,确认知悉其因此丧失撤销权,并且提供方已在持久性载体上确认合同,则在提供方开始履行时撤销权消灭(BGB 第 356 条第(5)款)。这适用于标准产品。
(4)消费者在账单面板中创建客户账户时以及每次下单时均接受本条款。订购标准产品时,消费者明确要求提供方立即(即在撤销期届满前)开始交付,并确认知悉一旦提供方开始交付即丧失撤销权。提供方在持久性载体上(例如通过电子邮件)向消费者确认合同,包括上述同意和确认。因此,对于标准产品,撤销权在交付开始时消灭(第 3 款(b)项)。相应地,标准产品不予退款,无论全额还是部分(按比例)。
(5)对于 VPS 和定制订单,撤销权依照上述须知存在,直至依第 3 款(a)项消灭。如果应消费者的明确要求在撤销期届满前开始履行,且消费者在完全履行前撤销,则其须就撤销前已提供的服务支付合理补偿,前提是其已被适当告知撤销权和支付补偿的义务(BGB 第 357a 条第(2)款)。补偿按时间比例计算:将计费周期所付价格除以该周期的天数,再乘以截至收到撤销当天(含当天)已经过的天数。仅退还剩余金额。示例:一台 VPS 每 30 天计费周期收费 30.00 €,如果在第 10 天收到撤销,则补偿为 10.00 €,退款为 20.00 €。
(6)现有服务自动或手动续费一个计费周期(第 5 条第(2)款)是现有合同的延续,不产生新的撤销权。
(7)撤销功能会询问消费者的姓名、用于接收确认的电子邮箱、下单日期以及相关服务编号。根据服务编号和下单日期,它会立即显示是否可依第 2 款至第 5 款退款。消费者通过“确认撤销”按钮确认撤销声明后,提供方将立即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收悉确认,其中包含撤销内容、收到撤销的日期和时间以及此次检查的结果。如果可以退款,该请求将转交提供方的支持团队处理。该检查是基于消费者输入信息的自动评估;提供方会核实相关条件(尤其是消费者身份、下单日期以及是否订立了新合同),如果消费者回复确认邮件,提供方会对评估进行单独审核。
(8)有效的撤销将终止合同。提供方随后停用相关服务并删除相关数据;消费者应事先备份其数据。

撤销表格范本

(仅在你希望撤销合同时填写并寄回本表格。)
致 Daki.cc, Niclas Specht, Schulstraße 6a, 98597 Breitungen, 德国,电子邮箱:support@daki.cc:
本人/我们(*)特此通知,本人/我们(*)撤销本人/我们(*)关于提供以下服务(*)的合同:
下单日期(*):
消费者姓名:
消费者地址:
消费者签名(仅在以纸质形式发送本表格时):
日期:
(*)请删去不适用的内容。

§ 12 退款

(1)提供方不予退款,但第 3 款所列情形以及关闭客户账户时支付剩余余额(第 6 条第(5)款)的情形除外。尤其在以下情况下不予退款:

  • 客户在计费周期进行中取消服务;服务在该周期结束前仍可使用(第 5 条第(3)款),
  • 客户未使用或仅部分使用服务,
  • 客户未及时取消的自动续费(第 5 条第(2)款),
  • 服务因客户应负责的原因被暂停、封锁或终止,尤其是依据第 5 条第(5)款、第 7 条和第 9 条第(3)款,
  • 因客户自己的软件、配置或第三方扩展(例如插件、模组或整合包)造成的影响,或因提供方影响范围之外的事件造成的影响。

(2)提供方可作为善意补偿给予服务补偿额度,尤其是依据 SLA。客户无权要求此类补偿额度,且其不以现金支付(第 6 条第(4)款)。
(3)强制性法定权利不受影响,尤其是

  • 消费者依据第 11 条享有的撤销权,尤其是针对 VPS 和定制订单(对于标准产品,撤销权在交付开始时消灭,第 11 条第(4)款),
  • 出现瑕疵时的法定担保权利(例如减价),对于消费者尤其是依据 BGB 第 327 条及以下各条,
  • 如果合同因提供方应负责的重大事由而终止,或提供方在已付费计费周期结束前停止付费服务,则退还合同结束后期间的预付报酬。

(4)除非另有约定,退款通过原始交易所用的付款方式进行。以加密货币支付的款项按应付的欧元金额,以退款当日汇率换算后,退至客户指定的钱包地址。

§ 13 条款变更

(1)如有正当理由,尤其是法律或判例变化、技术发展或推出新服务,提供方有权对本条款作出面向未来的变更,前提是变更不影响主要合同义务(尤其是服务范围和价格),且对客户而言是合理的。
(2)变更将在生效前至少四周以文本形式通知客户。如果客户在变更生效前未提出异议,即视为接受新条款。每次变更时都会单独提示这一法律后果。如果客户提出异议,合同按原条款继续履行;在此情况下,提供方可在当前计费周期结束时终止合同。
(3)变更主要合同义务须经客户明确同意。

§ 14 管辖与最终条款

(1)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对于消费者,此法律选择仅在不剥夺其惯常居所地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所给予的保护的范围内适用。
(2)如果客户是商人、公法法人或公法特别财产,专属管辖地为提供方所在地。
(3)如果本合同的个别条款无效,其余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